更新时间:2022.02.26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
行政诉讼的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就能执行,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法院可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要求其履行。
行政诉讼发放判决书期限: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行政诉讼判决期限: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审理上诉案件,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
行政诉讼一审若是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作出判决。若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立案的条件为: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有明确的被告;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判决的时间是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前提是适用普通程序且是一审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官司若是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会进行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属于第一审案件的,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属于第二审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
行政诉讼案件若是一审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法院采用普通程序来审理,行政诉讼从立案到判决,一般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需要四十五日,并且不能申请延长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