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刑法》第一百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三)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4、主观方
刑法没有食品安全罪,食品安全相关的罪名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前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者判处五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行为人有违反国家或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如降低水泥标号,使用不合格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条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侵害的客体是人身和财产;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的,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即可构成该罪。
行为有以下要件的,就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3、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主体为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