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护相对人权利的原则; 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6、一事不再罚原则; 7、过罚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行政处罚听证的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
行政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的从轻或减轻的规定为对于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违法行为、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有违法行为但有立功表现等情形,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就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是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
不得设定行政处罚的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当中是明确的规定了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或者以基金、会费等名义的收费、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
原《行政处罚法》只对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作出规定,并未对行政处罚概念和定义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处罚的性质和作用没有全面准确理解,在思想认识、实施处罚、履行程序、适用法律、把握处罚尺度等方面出现偏差,有的往往为了处罚而处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六种: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