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的时间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也不可以与主债务同时届满。
配偶不签字担保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是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担保就会算是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保证合同不一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要看保证方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贷款人的贷款能够顺利实现,一般贷款人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偿还能力的人作为担保人,并与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需要对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担保的目的是维护贷款人的权益。借款人不还款的,担保人有义务代为还款。担保人死亡时,其担保责任不会随之消亡
担保合同担保人可以撤销担保。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可以撤销;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是按照下列规则进行约定的: 1、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以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为起算点,一般为三年; 2、一般保证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或连带责任保证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有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合同主要是指行为人以人担保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中签的保证合同是指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决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能够约定保证期间,但
担保函和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是一样的,二者在担保上的法定效力都是具有相似的,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而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
权利人若与他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只起诉担保人,要求其履行义务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有保证担保函不是必须签订保证合同的。担保合同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债权人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后,担保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