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6
1、行为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 3、表现方式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对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实施打击报复或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中没有打击报复罪,与此相对应的犯罪有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立案标准:本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证人。证人的亲友本不是本罪的对象,但是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可按本罪处理。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
关于你说的打击报复证人罪追诉时效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判刑标准是,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有两个量刑档次,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确定具体的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殴打他人是否为刑事案件,具体要看被殴打的一方受伤的情况,如果行为人因为殴打导致他人轻伤或者轻伤及以上的情况,则需要要负刑事责任,一般人民法院会以行为人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如果行为人殴打对方没有达到轻伤的标准,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相关的条例进行
刑事案件追诉期,即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指国家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