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如果胎儿并未受到损害,那么仅仅按照孕妇所受损害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胎儿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收到损害,造成流产或是引产,孕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害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的,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当事人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孕妇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孕妇交通事故的赔偿也按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的费用根据各省市情况及相关证明和凭证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根据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范围进行赔偿。造成他人人身损伤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
孕妇流产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标准和项目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孕妇受到惊吓后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除非孕妇能够提供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材料,比如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如果仅仅是精神上受到了惊吓,对孕妇本人及胎儿没造成任何影响的,索赔诉求法院也不会支持。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计算和赔偿。具体涉及到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居民收入标准。 具体的计算方法: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这样划分赔偿比例: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撞死人赔偿标准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20倍,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丧葬费=上一年度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被扶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