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一般来说当事人会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进行约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出卖人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 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的原则是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无约定的,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
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确定履行地如下: 1、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货物的地点,但可以依法确定的,以法律确定的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不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在履行地点的履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按照规定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履行地点仍不能确定,则根据目标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
定作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一般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定作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对特定物进行加工、交付加工物,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仲裁委员会确定劳动者实际工作地时不仅要看用人单位注册地,还要从劳动者办公地点、劳动者工资发放地、办公地点提供者等角度综合考虑。
未实际履行,约定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可以管辖;若约定的履行地不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无权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签订地可能是合同履行地,主要根据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地确认方式有: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
交货地是合同履行地,合同中如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