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土地登记适用行政确认、不适用行政许可。土地登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确认持证人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前提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若是已经超过期限的,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登记不适用行政许可,适用行政确认。土地登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确认持证人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排除以下两种: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
行政法规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这五类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一、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
对行政处罚进行复议的程序是: 1、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审查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而决定是否收案和处理; 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 4、作出决定。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为其设定新的义务,直接影响相对方的实体权利义务的行为,本质上属于制裁性法律责任。而行政强制以行政管理相对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不添加新的义务,只是强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一)限制公民
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在我国包括: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2、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一般情形下是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