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父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方式和起诉方式。 1、协议要回。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2、起诉要回。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
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规定,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协商。若是八周岁的子女,应当遵循子女的意见。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变更。
争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没有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或者对方有赌博等不良嗜好等等。
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 (1)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2)父母愿意且有能力帮忙一起照顾孩子。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愿意与其一起生活。 (4)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共同抚养孩子,是被允许的。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权是归夫妻双方的某一方拥有,不会判抚养权共同拥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
增加抚养费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双方协商一致增加抚养费的不需要满足以下情形也可以。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以要求追加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