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如果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是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所以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已签订预售合同,合同已报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买卖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时一方反悔的,应以定金进行赔偿或按合同约定赔偿,收受定金的一方反悔的应在定金基础上赔付双倍,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能够进行修改。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双方需要先行撤销网签,到房管局新签材料重新网签。
生活中经常有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会萌生毁约退房的想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的条件与法定的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而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这个条件成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
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条件是: 1、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4、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房产管理部门
不可主张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离婚能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处理方法。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30日内申请登记备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和开发商应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