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单位自首的认定: 1、犯罪单位必须主动投案; 2、犯罪单位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3、犯罪单位必须依法接受法院的审查和裁判。对于自首的犯罪单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单位自首: 1.自动投案的实施者只能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能是单位本身。 2.必须如实交代单位的罪行。 3.自首必须是单位整体意志的集中体现,即以单位的名义,且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员
单位人员自首的认定: 1、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
单位人员自首的认定: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
投案自首由公安检察机关认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自动投案的实施者只能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能是单位本身。既然《刑法》将上述人员的有关犯罪行为作为单位犯罪处理,其自动投案行为实质上也代表了单位。 2、必须如实交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但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
认定单位犯罪应把握两个特征: 1、首先是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如果单位中的一般工作人员擅自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事后未得到领导认可或默许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2、其次是非法利益归属的团体性。
单位犯罪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具体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4、如实供述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单位犯罪从以下方面认定: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犯罪,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其负责人员决定实施。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