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一般有:1、直接责任人,造成事故的实施人;2
自然人属于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是否无力偿还,由人民法院具体查明。经人民法院查明被告人确无任何财产和收入,由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履行时,再予以执行。
关于安全事故中刑事责任的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
关于安全事故中刑事责任的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
关于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
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具体包括以下两类人:1、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2、行为时因患有精神病,而不能辨认或者是不能控制自己的
交通事故无法判定责任处理方法如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