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房屋产权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购买,购买是取得房屋产权的一种主要方式。 2、建设,建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一种最原始的形式,它指的是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
房屋居住权是指,自然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据遗嘱继承的方式,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居住权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自登记时,居住权设立,当居住权的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此时应当向登记机构办理注销
二手房也可以贷款,但是要办理二手房贷款,购买方必须先审查自己是否具有贷款的资格,不符合条件的购买方就不能办理贷款了。以北京市为例,由于北京市实行严格的购房限制政策,一户居民只能购买一套房产。因此在北京,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如果购买方本身
买卖房屋是很普遍的事情,买卖的过程却非常的复杂。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房屋的买卖合同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要具体明确的注明房款和其他的费用以及付款的方式。比如说交易过程之中所产生的税费如何分摊,明确房屋成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赔偿 合同无效,应把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进行返还;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存在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都存在过错的,则各自承担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要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如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民法典中一般的时效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是指的权利人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如果不行使权利,那么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就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房屋买卖合同在双方签订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房屋买卖的当事人双方必须要谨慎的对待。如果在合同之中约定的不够详细,那么很有可能会发生纠纷。拟定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关于房屋的情况,合同之中一定要明确买卖所交易的标的物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办理房屋交易的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因此买卖双方都应该认真地对待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将双方所协商确定的内容都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不是仅仅停留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备的条款包括了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标的,也就是房屋的情况。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在合同之中要写清楚房屋的位置,房屋的面积,房屋的设备,设施产权归
如果是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那么是属于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于一户一宅的制度要求明确,严厉打击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宅基地制度,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及其附属建筑,该规定属于强制性
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要检查出卖人的房产证明以及有效身份证明,确认出卖人身份无误; 2、查看是否有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共三类证明材料。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中要写明造成工伤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信息,这是申请工伤认定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子可以买卖,但对买卖的对象有限制。 通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是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 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其又分三种情况:一是本来就有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标准,这时则不能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