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移送管辖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因为一审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是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管辖权异议上诉三十日内下裁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因此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在三十日内下裁
专属管辖案件可以约定仲裁。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因此,专属管
案件移送管辖的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移送管辖后,受移送管辖的法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由此可见,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以及谁享有仲裁管辖权取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
民事法院立案后也是可以移送管辖的,实际上,移送管辖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本法院已经立案,否则的话也就不存在着移送管辖权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移送管辖区要具备的条件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是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出现这种情形就应当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纠纷当中的原告和被告对法院移送管辖的这种决定不能提出复议,两家法院之间对此存在着争议的话,可以有两家法院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来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