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 由于受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证言可能真实、不完全真实或完全不真实,收集、运用时必须注意对其来
案件中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为:如果证人证言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证属实的,该证人证言具有法律效力,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才有效。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没有法律效力。
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具有法律效力,其可以作为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按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一般来说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但有的需要书面,比如婚后财产必须书面约定才有效力。但必须有证据,如对方不承认,又无录音、证人等证据证明,则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还有,口头承诺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等。
口头担保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但如果当事人是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则需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是其他形式的担保,法律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规定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书面证人证言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或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等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以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证人出庭
书面证人证言的效力应当是具有法律效力,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一个证人证言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具有可塑性,具有主观性。证人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一般能如实地向司法机关陈述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如证人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道德品行和感知案件的环境都直接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证人除了客观
证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出庭时证言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在对申请审查后,发现证人出庭确有必要或者是有影响,应当履行出庭作证的义务。如果证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经过法院同意,可以向本愿提交证人证言,其证言将综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