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丢失,既包括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也包括枪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
《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沐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量刑的角度上看,非法持有枪支罪属于轻罪案件。另一方面,非法持有枪支是一种持有型犯罪。具体指的是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主要区别有: 1、两者性质不同。刑事案件,指的是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该要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它属于阶级矛盾性质;而民事案件,则主要指的是关于民事义务、权利性质的纠纷,它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 2、两者适用的实体法有所
免予刑事处罚有案底。免于刑事处罚也是有罪判决,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会有犯罪记录。根据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