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
申请婚姻无效的条件具体包括: 1、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 2、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3、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婚后购房的,产权归属是不是夫妻共有,还要看登记情况。各种情形如下: (一)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的房产归属问题。婚后男方亲生父母全款买了套房,登记在了男方名下,这房子肯定是男方的。 (二)房产证上写着两人名字的情况下,婚后房产归属问题。 1
离婚的不同情形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如果是婚前个人买房的房产,无特别约定的,属于个人,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是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关于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新规定如下: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房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后房产加名是管用的,该行为属于财产的赠与,是有效的。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离婚后,个人财产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 1、协商处理。在离婚时,男女双方有权根据双方的意愿,自主决定财产的归属权。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由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2、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
离婚外遇的判决方式:先由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进行审理,经查证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一般是按照共有财产来处理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共有人可以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分居六个月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不会判决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