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一般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可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情形,因为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所以可由中级人民法
1、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检察院负责管辖; 2、其余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3、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非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非法拘禁罪是一种继续犯,即犯罪的时间和犯罪的状态时同时存在的,也就是说,从开始以拘禁、禁闭等强制方法来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开始,到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结束从而使得他人恢复自由状态之前,都可以算作非法拘禁的时间,中间是不存在间断的。在一般情
非法经营罪一般指的是违反国家的规定,并出现以下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扰乱市场秩序,导致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其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作出了下面几点规定: 第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指的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十亩以上; 第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指的是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以此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