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如果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或为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那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那考虑财产来源进行合理分割。如果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因为给彩礼,造成了该方生活困难,那么分割共同财产时要向该一方适当倾斜。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返还彩礼: (一)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形,以夫妻离婚为前提。 二、没有以上情况则一般归收受彩礼方。
彩礼钱一般是婚前就赠与女方的,所以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 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简而言之,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原
彩礼钱一般是属于女方所有。彩礼通常是婚前所得的,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权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之间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与的聘金和聘礼。那么在结婚后,如果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判断彩礼的归属,就看当时彩礼的流转对象。对于直接赠与给女方父母的,如果是动产的话,由于已经转移交付,这时候男方就不能要
结婚彩礼钱归谁所有?彩礼是根据习俗男方给女方的嫁金或者聘金,这个钱从习俗上大家都认为它就是归女方所有的,这个法律上也认可。无论它是在领证之前,还是领取结婚证之后,这个钱都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实践操作当中有些钱我们是给到女方的家人,那么这个钱
两夫妻离婚,小孩是判给男方,还是判给女方,是有条件的: 1、小孩未满2周岁,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一般会判给女方; 2、已满2周岁的孩子,需要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情况,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就把小孩判给谁,其中小孩已满8周岁的,可以询问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