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商标许可协议需要向工商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其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
商标授权许可协议需要到工商局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且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商标许可备案的意思: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 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
商标一般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另一种方式。即商标权人(许可方)许可他方在规定的地域行使自己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后,自己仍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空内,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放弃该商标使用权,这种许可称为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必须在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且要求双方当事人严格按照
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有下列三种: 一、一般使用许可。指授予了商标一般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之后,商标权人还可以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该商标。 二、排他使用许可。指商标权人除被许可商标的排他使用的被许可人之外不能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商标,但是商标权人还是可
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的权利地位。
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有下列三种: 一、一般使用许可。指授予了商标一般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之后,商标权人还可以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该商标。 二、排他使用许可。指商标权人除被许可商标的排他使用的被许可人之外不能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商标,但是商标权人还是可
商标使用许可的分类如下: (1)普通许可。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