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关系基本没区别;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劳动者来讲,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劳动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对用人单位来讲,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第四十二条规定或者不是依据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
两份劳动合同当中,中断一个月,没有什么后果。仅仅说明劳动者工作不连续,而且少交一个月社保。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对法人是否有影响要看申请仲裁的的理由,及是否可以赢得仲裁,并且在仲裁后公司和个人都还可以提起诉讼,仲裁的结果一般不是最终的案件审理结果。如果申请仲裁的内容比较严重并且是长期广泛的违法行为,比如不给交社保、不支付加班费、不给带薪年假等,在仲裁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根据以下情形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保;实施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等。解除程序则是完成工作交接、由单位出具离职证明、转移档案和社保。
1、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单位照成损害、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2、劳动者能力不足不能胜任工作; 3、用人单位破产重整需要裁员等。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内容如下:双方协商一致立即解除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暴力或威胁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法定行为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