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专利侵权抗辩事由有以下几种: 1、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超过保护期、被专利权人放弃、被生效法律文书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 2、被诉侵权人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应当被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其无效宣告请求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3、被诉侵权人
一、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 1、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有: (1)专利无效抗辩,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 (2)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 (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 (4)捐献规则抗辩; (5)现有技术
1、专利无效宣告 2、等同得权的抗辩事由 (1)运用禁止后悔原则进行抗辩; (2)自由公知技术抗辩; 3、法定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 (1)在先使用权的享有; (2)专利权用尽; (3)临时过境保护; (4)非生产经营性使用; 4、不经许可但
串标罪法律辩护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 2、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 3、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余投标人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
商标侵权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为: 1、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道歉; 2、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
狭义的抗辩权与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1、功能的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的功能则在全部或部分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存在; 2、主张的不同,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
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抗辩权进行分类,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中的一种。
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行使同时履行
抗辩权即当请求人有主张某项权利时,抗辩人认为其享有请求权,但可阻碍请求权;而狭义的抗辩权可以在请求人请求某项权利时,否认其请求权。抗辩权与狭义的抗辩二者功能不同,是否主张不同。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不可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商标先用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存在在先使用商标的行为; 2、该在先使用行为原则上应早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的使用行为; 3、该在先使用的商标应具有一定影响; 4、被诉侵权行为是他人在原有范围内的使用行为。 所谓商标
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不能形成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在同一合同中不能形成对价关系,也不能产生后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