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我国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期限一般为两年,且提出申诉后不能停止判决的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
《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
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可以提起上诉的主体,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上诉的对象是各级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一般是15日。法律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15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15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刑事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
刑事公诉案件,诉讼期限是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三个月,但是需要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被告被羁押的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
刑事自诉案件的追诉期,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一、法定最高刑是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追诉期是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起检察院审查批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到四日,检察院在接到通知后的七日内,依法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此时拘留后的最长期限为十四天。检察院受理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十四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14天和37天。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 1、一般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入拘留所开始,侦查机关应当在14天内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批准的时间为7天,包括在14天内,如果批准被逮捕,否则强制措施将被
刑事申诉期限的规定为: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两年内,可以提出申诉。超过2年提出申诉,如果是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应当受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