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承担下列责任: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
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需要清算,只要合并或者分立涉及到原公司需要解散的,那么就涉及清算问题。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解散后一般需要做清算。但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用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需要清算。
公司合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只需要有各方共同签订的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成立清算组需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成立,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人员可以是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房地产公司解散之前其资产仍然属于公司法人所有,公司剩余部分房屋分配给债权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种不动产产权的有偿转让行为,按照营业税法规定,应该缴纳营业税及相应税费。由于此营业税及相关税费是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应列入清算费用处理。在企业所得税处
清算可以强制执行。被解散公司未依法成立清算组,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妨害执行的措施;被执行人仍不成立清算组,可以委托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需要以下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人民法院依据股东的申请解散公司;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4、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公司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破产清算经历的流程有: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 5、注销登记。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
满足如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 2、公司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予以解散公司。
公司合并与分立不需要清算。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
公司注销要成立清算小组。因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股东诉讼解散公司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