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务可以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及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在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2.夫妻对家庭生活的债务。 3.因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等而产生的债务。
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
担保之债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话,那么一般都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对于担保之债的认定,需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
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了夫妻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但是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如果是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
债务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担保之债配偶一方享受其利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不可以保全对方财产,因为保全只有财产所有人本人才可以保全,并且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是特定的,不会影响他人的合法财产权利,所以,夫妻个人债务是不可以保全对方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