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段是判决之前。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
看是否符合以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取保候审不会监控手机。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监
不算。 1、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 2、缓刑是对罪犯给予考验期,实行社区矫正不予羁押的一种制度。 取保候审期间和缓刑期是没有关系的,也不存在折抵关系。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
检察院二次退回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间退侦2次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说是好事的话,那就是第一次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起诉。如果说是坏事的话,退回
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和检察院进行沟通。案件还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还未侦查终结的,说明案件还在公安机关被进行侦查,没有被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律师不可以和人民检察院进行沟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按照移送至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
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3、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4、拒绝回答与本
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包括以下范围: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3、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检察院退侦,只要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并不影响案件进程的推进,该判的依然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