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侦查羁押的期限规定: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期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可继续延长二个月。
羁押的执行期限是:一般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特殊羁押期限: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侦察羁押的最长期限为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
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是,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羁押期限是侦查、起诉、审判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的法定期限。拘留期限是指法定的拘留、逮捕期限。在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该在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内终
判处缓刑已羁押的期限,不会计算在缓刑的考验期内。缓刑的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判缓刑前被羁押的,不会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一般只有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中羁押才可以折抵刑期。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计2.5个月。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可以,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延期届满符合规定的可以再度延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侦查羁押期限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羁押期限是侦查、起诉、审判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的法定期限。拘留期限是指法定的拘留、逮捕期限。在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该在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内终结案件。犯罪嫌疑人、被
刑事拘留期限的规定如下,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羁押期限是侦查、起诉、审判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的法定期限。拘留期限是指法定的拘留、逮捕期限。在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该在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内终结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