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债权人是可以免除共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但是共同保证人也可以在合理期限内拒绝,如果共同保证人未拒绝的,则其他保证人只承担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保证责任,不对免除部分承担责任。
担保人破产是否可以申报债权应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1)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 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
公司申请破产,需要提交企业债务情况表、担保情况以及银行账户的情况,证明已经达到破产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法人破产的,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债权人申报债权唉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债权人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
债权人可以放弃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担保债权的实现,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当事人在担保合
可以转让,但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要求还款,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