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离婚后,房产不一定要过户,对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
离婚双方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可由离婚双方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第二步,
男女双方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之后都要及时的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第1步就是要准备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材料。主要包括了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登记申请书;第2步就是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的公
离婚的时候房产是需要做变更过户的,只有房屋登记到一方名下房屋,在法律上才是属于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三个的材料: 第一就是双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第二就是双方的身份证件; 第三就是房屋的房产证。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权分割。如果双方约定有赠与的份额,也就是双方按份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首先
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如果男女双方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区别在于,如果男女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分割要看房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房屋登记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会影响最后的分割结果,因为这两种共有方式的法律基础并不相同。在共同共有中,夫妻双方不分份额的对整个共有的房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因此在离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双方平分,也可以一方少分,甚至可以一方不分,只要能够达成合意,法律均不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一方都可以起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但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结婚一年,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照顾无过错方,例如一方有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会酌情照顾无过错方。但是无过错的一方需要提供过错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2、给予无过错方赔偿。例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情形,
婚前财产一方出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并不需要对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能够被分割的,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并
就算婚前财产没有进行公证,在离婚的时候不享有财产所有权的另一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婚前财产。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结婚不到三年,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上由夫妻协商处理。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平分,也可以约定直接归一方所有。若仅有一方单独提出离婚,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般将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根据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