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法律规定有: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
值班律师是不能出庭辩护的,因为值班律师只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
值班律师是不能出庭辩护的,因为值班律师只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阅卷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因此只有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才可以阅卷。
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是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定义是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文书等相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的权利。复制摘抄权是可以依法进行复制与摘抄的权利。
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定义是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文书等相关的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的权利。复制摘抄权是可以依法进行复制与摘抄的权利。
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规定如下: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依法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且除了对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外,其他的会议记录和财务会
股东查阅权和复制摘抄权的法律规定如下:股东有权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进行查阅,以及复制摘抄,有合理理由的,企业应当依法予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