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可以约定的;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是否采用违约金这一补救办法,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约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即为违约损失,违约金数额一般以给损失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同时损失方负有举证义务,以证明对方有违约行为以及因对方违约给自己所带来的实际损失数额。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适用定金罚则,即卖家没收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是一种违约的承担方式。订金一般理解为预订付款,后期可折抵房款,和违约责任无关。理解两者区别应当按其实质内涵理解,不能只根据字面意思,若写为订金,实则符合定金的意思表示,也应当
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则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是合法的。但除了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如果在其他情形中约定了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的,那么这部分的约定是无效的。
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如果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
对于约定合同的违约金的合适数额,为不超过当事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的,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提高。
《民法典》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对违约合同进行保全的。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合同当事人出于自愿是可以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但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只能择一适用。如果定金数额不足以赔偿另一方的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时,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
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是不可以的。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只能择一适用。如果定金数额不足以赔偿另一方的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同一合同中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
合同定金可以退。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因此,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的定金是可以退的。
合同并不是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当事人除了违约金以外,还可以约定因一方违约所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可以约定其他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但当事人如果约定违约金的,其约定的数额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