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挪用资金罪可通过以下要件进行认定: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行为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符合以下要件确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一)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 (二)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四)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具体包括的行为种类包括: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包括下列情形: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形式: 1、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未超过三个月,但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用该资金进行营利活动、进行非法活动。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江苏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教育资金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国家制度,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挪用特定资金和物资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用于救灾、抢险、防洪、扶贫、优抚、移民
单位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