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一般有八个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法律不同; 2、主体资格不同; 3、主体地位不同; 4、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6、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7、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8、概念不同。劳务关系是劳动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同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
提取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方法有: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
以下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方式有: 1、未签订劳动合同应签订; 2、用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3、用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合并合同中规定员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 4、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者未签订手续形成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
法院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方式是参照以下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确定劳动关系,但双方未签订的,同时具备下列情形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
确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进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
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是没有时效,因为建立劳动关系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只要还在工作,就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如果是已经辞职了的,那么确认劳动关系是有时效的,一般必须在一年之内提出。
具有多重劳动关系的一般后建立劳动关系属无效劳动关系,但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非全日期工作的劳动者的多重劳动关系都是有效的。
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提供以下材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4、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