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
产权上的面积就是建筑面积,他包括居住的实际面积加上产权证上标注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就是整栋楼的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的面积平均分给每户人的面积。
公摊建筑面积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共门厅、垃圾道、共用墙体,一并包括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法律对于公摊面积没有规定。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标准是: 1、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普通多层住宅楼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约为10%至15%; 3、小高层住宅公用建筑面积约为20%至25%;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房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以下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
规定的公摊面积比例,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征收区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设的,按照该住宅房屋建设项目的平均公摊面积比例计算;征收区域用于其他工程建设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计算。县级市的公摊面积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
物权法中没有对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物权法现已失效,被民法典代替。公摊面积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商品房建筑面积。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标准是: 1、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面积为本幢内的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面积不能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普通多层住宅楼一般为10%至15%; 3、小高层住宅约为20%至25%; 4、高层住宅约在20%至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