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如果股东认缴期限届满,股东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仍需再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但如果是原股东在出资义务尚未到期的情况下转让股权,不属于出资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不需再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
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具体如下: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
干股通常是指持股人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获得的股权,或由他人代缴出资而取得的股权。 一般根据干股股东的地位,分为两种: 一是没有工商登记的隐名股东: 二是登记在工商档案中的干股股东。 (一)没有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
股东转让股权后一般不应该承担出资义务的。但若转让人转让股权前,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公司有权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告股份公司后股东一般是不承担债务的,特殊情况下才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股份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无论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股东均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即使股东已经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公司仍有权请求股东承担出资义务,向公司补缴出资。对出让股东来说,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后,如出让及受让股东之间未约定实缴出资义务的承担,出让股东仍可能需要对公司承
无论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股东均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即使股东已经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公司仍有权请求股东承担出资义务,向公司补缴出资。对出让股东来说,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后,如出让及受让股东之间未约定实缴出资义务的承担,出让股东仍可能需要对公司承
股权转让中委托人法律责任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一般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代理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种情况根据内容造成的损失及关联性,承担相应责任。
股东转让股权不用承担公司之前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债务不需要股东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股东转让股权后,受让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且股权受让人受让之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是每个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故股权受让人
必须是股东有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产生债务或者损失的才让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等。
股权转让后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股东出资不到位仍然转让股权的,还需要承担责任。若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让人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