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合同纠纷中的合同履行地为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论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承担违约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
不完全履行合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债务人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已废止,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
股东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如下: 1.出资义务。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参加股东会会
规定合同履行地的不是《民事诉讼法》而是《民法典》。《民法典》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合同的规则是: 1、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缔约全程,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合同履行遵循以下的其他规则。
对方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不愿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提前履行合同是不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要视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