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或环境的不良刺激等原因造成的。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
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中一定要遵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如果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有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铁路职工,指具体从事铁路运营业务与保证列车运营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过
特别重大事故简称特大事故,在中国,特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国务院安全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不进行一次假如发生这样的事故,对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哪些岗位、哪些人
安全事故罪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分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灼烫、淹溺、高处坠落、坍塌、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等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分别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和相应罚款。
1、突发性:对能否发生、什么时间、地点、方式爆发、程度等都是始料未及,难以准确把握。2、持续性:突发事件一旦爆发,总会持续一个过程,表现为潜伏期、爆发期、高潮期、缓解期、消退期。3、复杂性: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的结果,总是呈现出一果多因、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