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权,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有下列方式: 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 3.转
法定连带债务类型: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债务。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
法律关于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规定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
法定连带债务的类型有个人合伙债务,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等。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 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 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
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体现的方面有,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
民法典规定的连带之债的规定为如果是债权人为两个或以上的,则部分或者全部的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是债务人有两个或以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或部分债务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
关于连带之债的规定有以下这些: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1、按照规定连带之债被分为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还有一种就是因当事人约定而产生,不同的情况产生的连带之债是不一样的。 2、连带之债发生另一个依据是当事人的约定。在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连带之债。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