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处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扣押物品的,要出具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经调查后如果是非法财物的没收,依法要销毁的,销毁处理,如果解除扣押的,退还物品。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
工商局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扣押相关物品的,工作人员要向负责人报告,征得行政扣押审批批准后方可执行。执法人员通知涉案的当事人到场,听取其陈述,并在现场做笔录,由双方共同签字。
暂扣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是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决定。但实际上是一种比较轻微的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暂时扣押物品一般不属于侵占,因为暂时扣押一般是由国家机关做出的,这是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一种表现。但如果个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则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暂扣物品是否属于侵占,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不构成。 1、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
暂扣驾照属于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可以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
对单位或企业进行劳动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为: 1、登记立案。劳动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3、处理。调查终结。
行政机关在解除对当事人物品的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立即退还,或者将拍卖款项退还。《行政强制法》规定,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物品,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应当及时返还;没有被侵害人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拍卖后,将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