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结婚证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若当事人结婚证丢失且双方仍维持婚姻状态的,可以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亲自到之前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填写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补办结婚证
丢了结婚证照样可以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
离婚证丢了能结婚的。能否结婚不以是否有离婚证为必要条件。再婚需要离婚证的,协议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就相当于离婚证,不需要特意办理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证丢了的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结婚的。结婚不需要离婚证,只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无配偶证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不是必须要离婚证。
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
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理离婚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
结婚证丢了是可以离婚的。具体如下: 1、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用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民政局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适用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婚姻登记机
结婚证掉了不补办可以直接离婚。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掉了,则不补办也可以直接离婚,可以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的,不补办的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手续。
丢了结婚证可以先去补领一个结婚证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原来登记结婚的机关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领到结婚证后可以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一方不配
结婚证丢了可以离婚。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领,再进行离婚手续。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