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
下列事项属于行政许可的受理范围: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依法予以批准的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以及法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以及对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
我国《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不服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的;以及不服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等行政决定的。
行政复议的范围指的是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受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对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等情形。
行政复议范围指的是以下几种情形: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复议申请的范围。例如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等行政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在复议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范围: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等。
行政复议机关的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有关许可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以及对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