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夫妻协议离婚后出售房屋是否需要离婚协议,取决于房屋以谁的名义登记。如果房本属于共同所有,买卖房屋时两人必须签字,合同无瑕疵。假如是过户,两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没有签字,房子就不能过户。夫妻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中明确标明产权归一方,房屋以一方名义
首先,购房补充协议应当注明详细的房屋信息。其次,购房补充协议应根据具体的缴纳费用和过户的流程。再次,明确缴纳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最后,要明确违约的责任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誊写的房屋买卖协议书需要符合条件,才会有效:1、誊写的房屋买卖协议书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誊写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房屋买卖协议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未过户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但房屋仅发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产证未过户导致房屋存在产权障碍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
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
依法成立的买卖房屋的保密协议有效。保密协议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保密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保密协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从本法条的字面意思可以得知,合同成立是居间报酬支付的前提条件之一。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涉及到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认定,首先是居间合同是否成立和生效,其次是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
房屋买卖协议书一般需要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所交易房屋的信息、价格及付款方式、产权变更登记期限、交房期限、违约方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时符合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
房屋买卖的口头协议有效,但是很难证明有过口头协议,难以保证当事人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且仅凭口头协议,而没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处不会予以产权变更登记,登记需要书面协议。
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1、看房确认书的性质认定问题。 2、跳单行为的认定及规避跳单条款的效力问题。 3、居间报酬请求权问题。 4、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问题。 5、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对于居间合同的效力影响问题。
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是对房屋买卖协议的补充及完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应当包括买卖双方的个人信息,比如说姓名住所等等,然后应当是包括房屋买卖所要补充的信息条款,这也是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比如说标的,数量,价款等等,然后还应当约定清楚具体的履行期限,
房屋未过户买卖协议有效。当事人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但合同签订后,房屋仍未过户的,卖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