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
下列情形是《刑事诉讼法》中延长羁押的情形: 1、案件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劳动合同期满,但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其他。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有: 1、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为: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法定的重大复杂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措施期限(最长羁押期37天):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有关规定,要延长羁押期限,需满足:1、案件情况复杂,期限届满无法办结;2、经上级批准。满足两个条件方可申请延长一个月。即若案件情况复杂导致羁押期限届满也不能办理结案时,检察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经上级检察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顺延)的情况: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到期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到期的等。
以下是刑事诉讼法延长羁押的情形: 1、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