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关于取保候审传唤不去的问题,取保候审经传唤不去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期间传唤无次数限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可以根据案情进行传唤,而且在传讯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到案。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案件本身并没有撤销,而是按照刑事案件的程
没有时间限制,但应当做到随传随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
如果派出所要继续传唤犯罪嫌疑人的,一般会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协助调查。如果派出所传唤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否则可能存在以潜逃为由重新予以羁押的可能。
被批捕两个月之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关于取保候审第一次传唤,取保候审期间,在传讯的时候应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传唤的时间限制有两种情形: 1、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传唤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