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 (一)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第三人指与被诉的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具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或者由自己申请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为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点是在诉讼开始之前和审理结束之前。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 (1).行政诉讼一审程序。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是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它由依次相互衔接的四个阶段构成,即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从当事人提起上诉开始。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案
行政诉讼的条件是:起诉的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载明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受诉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 3、诉讼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 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是:离婚的男女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涉及的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共同财产由夫妻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故可判断,婚姻财产
涉外离婚诉讼应该注意离婚所在地的法律,如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又如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
涉外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
1、当事人选择法律时需要“明示”。 在涉外合同中,如果遇到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争议。 按照这一规定,当事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选择,也就是在缔约时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者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
延长涉外诉讼期限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侦查、起诉、审判拘留外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期间; 2、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和案件的审查期限; 3、当事人上诉期间和审判前送达起诉书为被告准备辩护期间; 4、联系司法协助的时间应当从法定期限中扣除或者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