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特点是: 1、案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犯罪事实、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等; 2、只适用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3、从审判组织、审理期限等各方面予以简化,除非例外限制; 4、存在独任审判; 5、不适用具有盲、聋、哑
简易程序一般也是判实刑。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作出有罪判决,对被告人判处相应的刑罚,但如果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的,也可以判处缓刑。
简易程序的简易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起诉和答辩的方式简便,可以口头起诉和口头答辩。 (二)受理程序简便。 (三)传唤方式简便。 (四)审判组织采取独任制。 (五)庭审程序简便。 (六)裁判文书的制作可以视情况作适当简化。 (七)
(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 (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因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
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 1、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 2、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 3、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 4、刑事简易程序是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简易程序的特点: (一)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制监督程序中都不适用简易程序。 (二)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均为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刑事
(一)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 (二)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因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根
走简易程序的案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一定会当庭作出宣判。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为简易程序作了下列的六个方面的简化:1、审判组织的简化;2、审判前准备工作的简化;3、出庭支持公诉的简化;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后,不用再去结案。 给当事人下达了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交警的工作就完成了。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问题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则伤者可以起诉。 发生车祸没有导致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在三万元以下的,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