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 1、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会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 3、不说明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4、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刻被发觉的; 5、被害人或
刑事拘留需要具备的条件: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
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存在以下情形的犯罪分子或嫌疑犯可先行刑事拘留:1、正在预备、实行犯罪或犯罪后被发现;2、经被害人或见证人指认;3、在身边或住所发现证据;4、犯罪后有自杀、逃跑等企图;5、存在毁灭证据、串供等可能性;6、身份不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
如果有无犯罪证明那么是不影响政审的,政审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
刑事拘留要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指的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 在侦查的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依法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都很重要。刑事案件,一般都经历三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刑事案件诉讼的完整程序包含: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刑事拘留到判刑流程具体是: 1、逮捕: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2、捕后:侦查羁押不超过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或不起诉,检察院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 3、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般在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
刑事案件抗诉条件如下: 1、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原判决、裁定所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 3、原判决、裁定对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事实不予认定的等。 《刑事诉讼法》
包括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 (4)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犯罪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