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工伤认定申请可以适用于时效中止中断。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属于用人单位原因,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等情形,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工伤认定申请期间能中止。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尚未作出结论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的,无法再认定工伤了。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属于请求权范畴,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有别于只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而类似于诉讼时效,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当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
工伤认定期限可以暂停或延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需要根据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在结论期间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予以暂停。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而超过
工伤认定适用时效中断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如下: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
认定工伤的流程的第一步是先申请认定工伤,要想被认定为工伤需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符合这三个条件被认定为工伤后第二步是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申报工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第一份材料就是工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