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成都报销生育保险本人和单位都可以办理。 1、自生育之日12个月以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经办机构申报; 2、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3、单位经办人或个人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4、领取拨付单据
男方的生育险如果是成都的,是符合报销的条件。但男方只能报销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如下: ①产前检查费: 生产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500元;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 ②生育医疗费:
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生育费用报销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
办理资料: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管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他医疗
政策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等。办理时间和费用: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
生育险双方都能报销。女职工生育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男职工根据自己的生育险,享受陪产假等。男职工报销生育险,不能报销
成都医保报销比例的规定如下: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在此基础上,年满50周岁的增加2%,年满60周岁的增加4%,年满70周岁的增加6%,年满80周岁的
生育险报销如下:生育保险报销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的乘以98日; 2、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