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隐名代理的法律效果有: 1、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在代理行为中,被代理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被代理人显名,并与代理人共同承担责任。
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即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代理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
在隐名代理中,其法律效果是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隐名代理产生与显名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而还有一种特殊的法定情形,即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并非必然产生显名代理的效
隐名代理是指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那么第三人与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和第三人。
匿名代理又称作为间接代理,即在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是匿名的,代理人直接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委托人的产品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
法律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 1、善意相对人撤销代理行为的,代理行为无效; 2、被代理人及时予以追认的,代理行为有效; 3、被代理人未予追认或者收到催告追认的通知后不作表示的,代理行为无效。
要以其出资额承担法定的股东责任。因为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所以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隐名代理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隐名股东需要以出资额承担法定的股东责任。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
隐名代理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隐名股东的法律效力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股东利益,而将名义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股东,该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